怀化经济开发区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李公湾安置区(李公湾新村)16#楼桩基础工程(采购编号:保障投2024-05,委托代理编号:HNZY-CG-20240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李公湾安置区(李公湾新村)16#楼桩基础工程
2、采购编号:保障投2024-05
3、委托代理编号:HNZY-CG-2024006
4、采购项目预算:2629521.06元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
01 |
李公湾安置区(李公湾新村)16#楼桩基础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2629521.06元 |
2629521.06元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磋商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每日0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湖南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银湾小区25栋404)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09时30分
地点:湖南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银湾小区25栋404)
七、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http://jkq.huaihua.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2、电话:18674593633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怀化经济开发区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67459363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娟(项目负责人)
电 话:0745-2762198 13907459687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银湾小区25栋404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采购网”网站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湖南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