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经审〔2025〕17号
怀化市天凯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怀化市天凯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怀化经开区包茂高速西侧、沪昆高铁北侧。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有工程保持不变,本次扩建内容为增加 1 条年产 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原有 60 万方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不发生变化,扩建完成后形成年产 80 万方混凝土生产规模;配套建设 1 条机制砂生产线和 1 条碎石生产线,碎石生产线生产出的碎石部分用作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原料,部分用于制作机制砂、机制砂生产出的产品机制砂及石粉作为现有工程生产线原料及水稳生产线原料使用,不外售;新建 1 条 100 万 t/a 水稳料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维修间及1 个 50m3的柴油储罐用于厂区内车辆加油。原有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均不变。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碎石生产线:封闭厂房,堆场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石料运输车辆出厂前必须进行车辆清洗,保持车身和轮胎清洁;在定期安排专人对运输沿线进行清扫、洒水工作,加盖苫布。机制砂生产线:进料口设置三面围挡,本项目拟在装卸料口拟配置喷淋/喷雾设施洒水;密封厂房+封闭皮带输送;使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水稳生产线:进料口设置三面围挡,本项目拟在装卸料口拟配置喷淋/喷雾设施洒水;洒水降尘及严密遮盖运输车辆;使用布袋除尘器。混凝土生产线:自带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石料运输车辆出厂前必须进行车辆清洗,保持车身和轮胎清洁;在定期安排专人对运输沿线进行清扫、洒水工作,加盖苫布砂石料场喷雾系统:封闭式厂房和封闭式输送管道,原料装卸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在厂房顶部设置喷淋系统,进行喷雾处理。
2、加强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厂区配备有自动洗车平台,用于车辆的清洗设置砂石分离器、沉淀池和浆水搅拌池、场内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
3、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除尘灰、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及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系统。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并按 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并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维修间、柴油储罐进行重点防渗,一般固废间、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堆场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四、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和申办排污许可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现场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局负责。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工艺、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2025年12月2日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