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原名为怀化经济开发区,下同)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发改委审核同意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原系县级怀化市河西新区,于1995年3月成立,1998年4月上收地级市怀化市管理。1998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为省级开发区(湘政办函〔1998〕185号),由原怀化市河西新区(含舞水河以北的鹤城区块1.07km2及舞水河以西的河西区块4.54km2)和原怀化市湖天经济开发区核减掉建成区所剩下的部分(4.21km2)合并而成,具体范围为北至舞水一桥;东至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小区西舞水河;南至舞水五桥以南;西至团结村七组行政边界,调区后总用地面积与原规划面积一致,即9.82km2,总面积9.82km2。2012年取得了湖南省环保厅关于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325号)。园区代码为S437065,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主导产业为商贸、仓储物流、新型加工制造业(林木加工、家居家具、箱包鞋帽加工、农副食品等)。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为“一区一园”。
2010年怀化市政府对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范围进行扩区,2010年11月,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怀化市规划设计院设计编制完成了《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年取得了怀化市人民政府批复(怀政函〔2010〕226号);2011年2月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根据省发改委调区和扩区用地要求对《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调规,将项目名称更名为《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2012年7月,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根据省发改委组织的可研评审会专家意见对《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再次进行了调规,只调区,不扩区,将项目名称更名为《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调区》。调区后经开区整体位于怀化市鹤城区西南部,具体范围为北至舞水一桥;东至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小区西舞水河;南至舞水五桥以南;西至团结村七组行政边界,调区后总用地面积与原规划面积一致,即9.82km2。2012年取得了原湖南省环保厅《关于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325号)。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8〕33号)要求,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2021年8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于2022年10月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2〕93号)。
园区内道路、供电、绿化、亮化和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到位,安置区基本建成。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主要为商贸市场、仓储物流企业,无生产过程;经营的货物主要为建材及装饰材料、家具、粮油等农产品、百货、小商品、家电、灯具、纺织品、汽车配件、药品等普通货物;园区纳入环保管理的生产型企业主要仅16家,其中怀化市天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园区规划环评核定范围之外,但属于园区代管企业;此外还有公共服务企业,如加油站、医院、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园区主要生产型企业名单如下有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怀化市天凯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怀化亚信电子有限公司、湖南鸿源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怀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中程箱包有限公司、湖南博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怀化市环艺广告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力泰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宜信箱包有限公司、怀化市羿泽针织有限公司、湖南耐得丽三面翻网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怀化诺言皮草服饰有限公司、怀化恒祥皮草服饰有限公司、怀化鑫盛服饰有限公司和怀化福旺服饰有限公司16家企业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怀化鑫远水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怀化建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怀化智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长期停产,已申请注销排污许可登记表,经济开发区金阳编织袋包装厂已停产将另行选址。2023年,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实现技工贸总产值890亿元(预计数,下同),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50.8亿元,增长7.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8亿元,增长8.57%;地方税收6.49亿元、增长8.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56亿元,增长9.5%;进出口总额25亿元、增长57.66%,各项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1个,是湖南家尚通互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加油站项目;2023年新增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备案手续企业数量4个,分别是怀化市中海四桥加油站有限公司、怀化恒诺五桥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怀化红雅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怀化亚信电子有限公司,新增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个,是湖南家尚通互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0个,其中1个重点管理,9个简化管理,排污许可登记企业35个。2023年办理排污许可证延证企业6个,新申企业1个,新申排污许可证企业为湖南家尚通互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经开区园区内所有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依托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868t/a、氨氮116t/a、二氧化硫46t/a、氮氧化物56t/a。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环评批复中没有核定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2012年10月23日,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325号),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1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中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1 |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对北部建成区中设置的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周边做好绿化隔离,加强经开区西南角两片安置用地东面绿化防护,对新建居住、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应距离交通干道80米外布置,防止相互干扰,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
园区优化规划布局,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了经开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对北部建成区中设置的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周边做好了绿化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部分新建的居民点未布置在交通干线80m以外,建议加强交通干线两侧新建的居民点的噪声防治,通过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
部分未落实 |
2 |
严格执行经开区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性质及选址必须符合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信息交易平台等新型物流方式,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引进二、三类工业企业和危化品仓储物流项目,限制耗水量大或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进入园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怀化经开区准入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防治污染;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项目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清理,其中旭丰锰业公司应立即退出经开区,湖南凯源锋集团商品混凝土项目应制定退出规划,视周边发展进度适时退出。 |
已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企业准入制度,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二、三类工业和危化品仓储物流项目,无耗水量大或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进入园区。旭丰锰业公司已退出园区;湖南凯源锋集团商品混凝土项目(已更名为怀化市天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园区基础设施对混凝土的需求,允许项目暂时在园区落户,随着园区的建设完成,建议项目退出园区,由于搅拌站原选址位于怀化西编组站用地范围内,已搬迁至园区规划和核准范围之外,搬迁后已履行环保手续。 |
基本已落实 |
3 |
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落实区域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确保经开区内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废水及园区生活污水可全面纳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前,经开区内各单位生产、生活、初期雨水等污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方可外排;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接管运营后,区内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经开区排污管网统一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舞水。 |
园区已建成雨污分流管网。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怀化鑫远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的污水厂处理。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8月投入试运行,处理规模为20000m3/d;2018年12月进行提标改造。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并通过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管理,实现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 |
已落实 |
4 |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尽快实施燃气入园工程,新入园企业必须使用清洁燃料。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经开区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工业园内无燃煤锅炉,天然气管网已入驻。正好制药采用生物质颗粒锅炉,红雅妇女儿童医院采用燃气锅炉。园区目前能源构成主要为生物质、天然气和电能。各企业排放的废气经处理能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5 |
优化经开区交通组织方式,并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载重车辆通行的荷载要求,优化路面及结构设计,减少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施工,确保物流交通通畅、减轻物流运输的噪声及扬尘污染。 |
已优化经开区交通组织方式,已优化路面及结构设计,确保物流交通通畅、减轻物流运输的噪声及扬尘污染。 |
已落实 |
6 |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
已建立开发区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排制度。目前企业可综合利用固废由企业自行外售,严禁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渗入。企业按要求提高固废综合率,规范固废处理措施。 |
已落实 |
7 |
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修编并备案。备案号430202-2022-003-G |
已落实 |
8 |
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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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已落实 |
9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
基本做好了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
已落实 |
10 |
污染物总量控制: COD<868 吨/年,氨氮≤116吨/年,二氧化硫≤46吨/年,氮氧化物≤56吨/年。 |
开发区内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为COD:94.32t/a、氨氮:5.45t/a、SO2:0.54t/a、NOx:1.63t/a。 |
满足要求 |
2、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批复监测要求
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于2023年2月委托湖南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年度自行监测计划中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进行了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的监测;原规划环评中未将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纳入自行监测中,为了了解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现状,园区同步进行了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自行监测计划与年度监测要求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 园区规划环评中自行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
序号 |
规划环评自行监测计划 |
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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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质量 |
环境空气: (1)监测布点:经开区北部、中部、南部居住区各布一个点。 (2)监测项目: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3)监测时间: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4)监测频次:每月分布均匀12个监测日 |
(1)监测布点:G1舞水四桥桥头、G2舞水三桥桥头李公湾村、G3舞阳公园、G4碧桂园21栋楼顶、G5舞水六桥、G6德天广场、G7河西幼儿园。 (2)监测项目: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其中舞水三桥桥头李公湾村监测项目为TVOC(8h均值)、TSP(日均值),碧桂园21栋楼顶监测项目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3)监测时间:每季度一次,每次连续采样7天。 |
落实 |
水环境: (1)监测点位布设:经开区上游、怀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和经开区下游。 (2)监测时间及频次: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各一次、每次3天。 (3)监测项目:BOD5、CODcr、TN、TP、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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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断面:W1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米处、W2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500米处、W3三角滩电站大坝处、W4青子坪水库 (2)监测时间:每年平、枯水期各一次,每次连续3天,1次/天。 (3)监测因子:水温、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石油类,W1、W2还需监测因子: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铅、锌、镉、砷、镍、汞、铬、六价铬、铊、硫化物、挥发酚、粪大肠菌群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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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1)监测布点:居住区、主干道、主厂区、物流区。 (2)监测时间及频次:每半年1次,每次2天,昼夜连续监测 (3)监测项目:Leq。 |
(1)监测布点:N1舞水一桥歌厅一条街、怀化正好制药厂周边敏感点(河西幼儿园侧)N2、河西学校与民政局养老院 N3、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与编组站相邻处N4、怀化红雅医院前侧广场N5、怀电新苑二期与酒吧相邻位置N6、帝景苑好声音歌厅N7。 (2)监测时间及频次:每半年一次,每次连续2天,2次/天。 (3)监测项目:Leq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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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地下水:(1)监测点位:ZK1李公湾村-村民水井、ZK2花背村-村民水井、ZK3方石坪村-村民水井、ZK4凤坪村-村民水井、ZK5凤坪村(原白岩村村民水井)、ZK6河沙塘村-村民水井; (2)监测项目:pH值、氨氮、耗氧量、总大肠菌群、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六价铬、硝酸盐氮、铁、锰、铅、镉、砷、汞、铜、锌;另ZK1、ZK6还需监测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离子、碳酸氢根离子、铊、总硬度; (3)监测频次:1天,1次/天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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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1)监测点位:园区内工业用地(正好制药厂周边)T4、凤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左侧50 米处山顶)T1、凤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原凤坪村钒厂附近)T2、李公湾村村部(旭丰锰业渣场处)T3; (2)监测因子:T1~T3:pH值、锰、汞、铅、镉、砷、镍、铬、锌;T4:45项全项; (3)监测频次:1天,1次/天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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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泥 |
(1)监测点位: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 500m 处 U1、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 500m处U2、大水溪汇入舞水汇入口上游500m处U3; (2)监测因子:pH值、锰、汞、铅、镉、砷、镍、铬、锌; (3)监测频次:1天,1次/天 |
落实 |
2 |
污染源 |
对区内大气排污企业,监测需每季一次。同时对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确保各企业的污水排放值能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 |
园区内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进出水在线监测,其余排污单位进行了不定期的监测 |
落实 |
3、自行监测结果
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已落实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园区各环境要素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底泥等监测结果汇总如下。
(1)园区地表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 园区2023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监测结果可知,二季度,W3监测断面总氮存在超标现象,W4监测断面总磷存在超标现象,W1、W2监测断面总氮存在超标现象;四季度监测不存在超标因子和超标断面。监测断面其它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园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的情况良好。
(2)园区2023年度大气环境自行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4 园区2022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如下表: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园区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园区2023年度声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
表5 园区2023年度声环境质量现状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园区2023年度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6 园区2023年度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中 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5)园区2023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7园区2023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监测结果可知,T1、T2、T3检测点位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标准限值,其中锰*在此标准中无限值要求,不对其达标评价。T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风险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的标准限值。
(6)园区2023年度底泥质量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8园区2023年度底泥质量现状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表
底泥无标准限值要求,不对其进行达标评价。
4、检测结果整体评价
2023年湖南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监测计划对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自行监测项目进行采样检测。每季度按监测计划安排采样并对所采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其中二季度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底泥和噪声进行全面采样分析。检测结论如下:
(1)、地表水共检测4个点位,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 米处 W1、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米处W2、三角滩电站大坝处W3、青子坪水库W4共4个点位.检测频次为1天1次,连续3天。4个点位连续3天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除二季度W3监测断面总氮存在超标现象,W4监测断面总磷存在超标现象,W1、W2监测断面总氮存在超标现象;其余监测因子和监测时间的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及表3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水质状况良好;其中水温、悬浮物、色度、铬在此标准中无限值要求,不对其达标评价。
(2)、地下水共检测6个点位,李公湾村-村民水井ZK1、河沙塘村-村民水井ZK6共2个点位检测因子为:pH 值、K+*、Na+*、Ca2+*、Mg2+*、CO32-*、HCO3-*、氯化物、硫酸根、耗氧量、氟化物、氨氮、铜、铅、锌、镉、砷、六价铬、铁、锰、汞、铊、总硬度、总大肠菌群;ZK3、ZK4、ZK5、ZK2共4个点位检测因子为:pH、氨氮、耗氧量、总大肠菌群、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六价铬、硝酸盐氮、铁、锰、铅、镉、砷、汞、铜、锌;检测频次为1天1次,监测1天。6个点位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及表2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非常规指标限值中Ⅲ类,水质状况良好;其中K+*、Na+*、Ca2+*、Mg2+*、CO32-*、HCO3-*在此标准中无限值要求,不对其达标评价。
(3)、环境空气共检测7个点位,其中5个点位分别为G1舞水四桥桥头、G3舞阳公园、G5舞水六桥、G6 德天广场、G7河西幼儿园,检测因子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检测频次为1天1次,连续7天。5个点位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一个点位G4碧桂园21栋楼顶:检测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频次为1天4次,连续7天,氨、硫化氢检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无环境空气参考限值,故对臭气浓度检测因子不予评价。一个点位G2舞水三桥桥头李公湾村,检测因子为总挥发性有机物、总悬浮颗粒物,检测频次为1天1次,连续7天,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底泥共检测3个点位,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 处U1、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 处U2、大水溪汇入舞水汇入口上游500m 处U3,检测因子为:pH值、锰*、汞、铅、镉、砷、镍、铬、锌,检测频次为1天1次,监测1天。因底泥无标准限值要求,所以不对其进行达标评价。
(5)、土壤共检测4个点位,凤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左侧50米处山顶T1、凤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原凤坪村钒厂附近)T2、李公湾村村部(旭丰锰业渣场处)T3共3个点位检测因子为:pH 值、锰*、汞、铅、镉、砷、镍、铬、锌,检测频次为1天1次,监测1天。3个点位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标准限值,其中锰*在此标准中无限值要求,不对其达标评价。园区内工业用地(正好制药厂周边T4)1个点位检测因子为45项全项,检测频次为1天1次,监测1天。园区内工业用地(正好制药厂周边T4)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风险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的标准限值。
(6)、噪声共检测7个点位,分别为舞水一桥,歌厅一条街N1、怀化正好制药厂周边敏感点(河西幼儿园侧)N2、河西学校与民政局养老院N3、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与编组站相邻处N4、怀化红雅医院前侧广场N5、怀电新苑二期与酒吧相邻位置N6、帝景苑好声音歌厅N7,检测频次为1天2次(分昼、夜),连续2天。7个点位噪声检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1、“三线一单”应用落实
2019年园区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对环境准入管理产业定位及产业布局进行明确规定。2023年园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强化扩区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全面推动园区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范围,结合园区2012年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划定的范围,规划位置不属于怀化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除生态保护红线外,园区仍严控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本年度高标准的完成了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管理工作。
(2)资源利用上线
园区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本年度对园区进行分阶段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可控制范围内。
(3)环境质量底线
以环境质量为底线,本年度园区继续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园区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不恶化并逐步改善。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2年,园区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结合园区具体情况,开展相对应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准入机制。
2、“三线一单”政策执行
根据“三线一单”划定成果,规范“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园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生态监督管理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划分结果,园区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为提升生态环境管控水平,园区严格按照重点管控单元管理要求以“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重要依据。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环保督察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2)“三线一单”的落实情况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管控要求,明确了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经开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见下表。
表8 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一览表
管控维度 |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
落实情况 |
空间布局 约束 |
(1.1) 禁止引进环境影响较大的二、三类工业企业和危化品仓储物流项目,限制耗水量大或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进入园区。 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北部建成区中设置的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周边做好绿化隔离,对新建居住、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应距离交通干道一定范围外布置,防止相互干扰。 |
园区未引进环境影响较大的二、三类工业企业和危化品仓储物流项目,限制耗水量大或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进入园区;北部建成区中设置的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周边已做好绿化隔离,对新建居住、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在距离交通干道一定范围外布置了绿化带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落实配套管网建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面纳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舞水。 (2.1.2)雨水通过雨水口收集后进入雨水管就近排入溪河,最终排入舞水。 (2.2) 废气: (2.2.1)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经开区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 (2.2.2)加快推进印刷、加油站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2.3)园区内相关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4)固体废弃物: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
经开区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口收集后进入雨水管就近排入溪河, 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园区企业废气均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园区内无印刷企业,加油站已进行VOCs综合治理;园区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开发内企业和商贸广场、物流中心以及园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转运站后,再集中运送到怀化市第二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首先在企业内部实现综合利用,不能在企业内部综合利用的,由自行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
环境风险 防控 |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 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落实《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 (3.4)农用地风险防控:防控企业污染,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
园区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设置应急小组;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时间的污染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均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已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风险防控。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 能源: (4.1.1)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尽快实施燃气入园工程,新入园企业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4.1.2)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步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 (4.1.3)园区应遵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相关规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改用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可以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但必须使用生物质专用锅炉,并安装袋式除尘器,各项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4.1.4) 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832吨标准煤1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3831吨标准煤1万元。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379吨标准煤1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1718 吨标准煤/万元。 (4.2)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到2020年,鹤城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1.68 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72立方米1万元以下。 (4.3) 土地资源: (4.3.1)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4.3.2)园区项目引进严格运用用地指标,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版) 10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
园区入园企业能源以生物质颗粒、天然气为主。园区资源开发利用符合要求。 |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为怀化鑫远水务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规模2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2015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缺氧+好氧+MBBR ”工艺(即AAO+MBBR 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3个,分别是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怀化亚信电子有限公司和湖南鸿源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总排放量约135m³/d;园区内所有企业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
园区污水处理厂2023年累计处理废水量658.09万吨,进水口浓度化学需氧量166.08mg/L、氨氮23.66mg/L、总磷4.42mg/L、总氮29.73mg/L;出水口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14.33mg/L、氨氮0.828mg/L、总磷0.078mg/L、总氮8.634mg/L,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94.324t/a,氨氮5.449t/a,其他因子:总氮56.819t/a,总磷0.513t/a。
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池回断面,水功能区划Ⅲ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目前园区无涉及黑臭水体和“双源”地下水。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22年园区委托湖南集思智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依托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放评估-评估报告》,并于2022年5月已取得了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核意见,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园区可以依托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四)大气环境管理
1、涉气企业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2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0.54t/a,氮氧化物1.63t/a,VOCs0.43t/a,其他5.79t/a。
2、空气站(小微站)建设
园区未投资建设空气站(小微站),但是怀化市大气常规监测点(河西地税局)位于园区范围,另外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在园区范围内建设了4个小微站。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及监测情况:园区内建设有1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和1个小微站,自动监测站位于河西地税局,监测因子为 SO2、NO2、CO、O3、PM2.5 和 PM10;小微站位于武陵山商贸物流城门口,监测因子为 PM2.5 和 PM10。根据2023年12月空气监测站的监测结果可知,园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五)土壤环境管理
1、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园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监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制。为掌握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情况,2023年初园区委托检测公司安排监测,监测点位布设情况:园区内工业用地(正好制药厂周边)T4、凤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左侧50 米处山顶)T1、凤坪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原凤坪村钒厂附近)T2、李公湾村村部(旭丰锰业渣场处)T3。监测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对上述监测点位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点位T1~T3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标准限值,T4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风险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的标准限值。具体监测结果见上文“表7园区2023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自行监测结果统计表”。
2、污染地块修复
2023年,园区内不涉及新增污染地块,园区涉及污染地块修复0处,已完成修复0处。未开工修复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已建成了7个小型垃圾转运站,按2~4km2设置一个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怀化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园区已建企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首先在企业内部实现综合利用,不能在企业内部综合利用的,由自行外售综合利用。
园区危废主要集中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有机溶剂等,涉及危废企业大部分已自行建设危废暂存间或设施贮存,且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七)投诉管理
2023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16件,已完成整改16件,完成率100%。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专项管理办法,将生态环境管理作为企业生产运行底线工作,与企业信用管理挂钩,2023年度没有发生环境事件,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园区信用评价。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2022年度,经开区为了整体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管控水平,采用购买服务,委托具有技术能力的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期限: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作为“环保管家”为园区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综合服务。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保技术研发、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污染治理项目的咨询;污泥处理项目的咨询;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务服务等。
2023年环保管家进入园区,对园区及企业建立“一园一档”“一企一档”资料;对园区雨污管网设施隐患排查;协助园区编制应急演练方案,管委会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环保培训宣传;对所在园区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新申、延续及变更办理;为园区及入驻企业提供环境政策咨询服务,对想入园但不满足入园条件的企业进行解释等等。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一)工作成效
园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理念,以生态循环经济为抓手,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到环境安全是企业发展、园区发展的“生命线”。围绕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和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各专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督察督办,狠抓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经过不断努力,经开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1、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及反馈意见整改后的“回头看”工作
继续巩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任务且已销号的交办及反馈问题,持续落实后督察及“回头看”,加强日常巡查和部门联动执法,严防问题反弹。持续全力做好各项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积极落实长效化监管机制,通过“回头看”工作,有效改善园区环境质量,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园区。
2、以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为重点,切实打好碧水保卫战
持续加大水源保护区硬件建设、维护的范围和力度。增加巡河频次,完善监察台账,加大水源保护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联动执法。完善水务、综合执法、街道办事处、住建等部门横向联动管理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3、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
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整治,督促园区餐饮业对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洗,同时完成规模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安装及并网工作。积极督促、协调和落实道路、建筑施工场地、混凝土搅拌站、碎石加工等扬尘整治,坚决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持续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的创建成果。
4、做好静安工程工作
加大对园区内的娱乐噪声、建筑噪声及其他作业工地(托运站等)噪声的监管督促工作。主要做法:一是督促业主做好防噪措施。促企业按环保要求规范作业时间、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使用设备,对没有落实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通过严格执法有效控制了园区内的噪声污染。二是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通过强化管理打造园区和谐的生活环境。
5、认真做好涉水企业和涉水问题的监管和处理工作
加强对辖区正好制药厂、红雅医院、鹤城妇幼保健院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生产废水、医疗废水达到排放标准。
6、加强园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及相关环境问题的监管
全力开展“利剑”行动,防范化解园区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今年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已近尾声,经排查,发现5处环境风险隐患,经督促治理,现均已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
7、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助力园区经济发展
一是完成了园区环保信用评价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达合格园区标准,为园区融资做好了前期工作;二是加深对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园区产业定位及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对入园企业进行初步判断后再确定是否入园;三是在园区内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保障了园区环境安全。
8、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环境意识
一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在园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环保公益片、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环保问题现场解答等多形式向市民传递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引导每一位公民成为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六五”世界环境日当天,我局组织22名环保志愿者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单共8000份,发放环保宣传袋5000个。二是在日常环境执法中坚持疏管结合,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环保法律。三是推动横向联系,认真开展“环保政策、知识”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会、进农村活动,让广大市民明确当前环保工作重点,积极参与环境管理。四是充分利用园区电子屏、墙体宣传、宣传标识牌等媒介向广大市民宣传环保法律知识。五是做好环保新闻报道工作,定期撰写环保工作简讯,及时报道园区环境保护的工作情况,我局共撰写16篇环保工作简讯。
9、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辖区内的污染源的现场监管,提升现场执法和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责任分工制度和落实措施,制订了严格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监督实施。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开展“清廉创建”活动,通过签订承诺书和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思想,提高了党性修养,筑牢廉政底线。同时把廉政建设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并作为日常性工作开展,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未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了环保队伍素质和环境管理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10、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创建办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创文”及片区卫生清扫和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并按时报送每月工作小结,同时积极协助全面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的创建成果的各项工作。
11、全力推进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针对生态环境领域,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力求排查摸底全面深入,使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领域行业问题,尤其是乱批乱建、乱排乱放、乱采乱挖以及“散乱污”等突出问题,在做好行业专项整治的同时,认真分析研判各类线索,提高线索质量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净化生态环境,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实施。
12、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年初我局按照管委会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局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和内部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园区环境安全。同时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计划实施,防患于未然,今年我局人员没有出现安全问题。
13、加大信访查处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局始终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作为民生工作的大事来抓,坚持环保工作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信访投诉处理,设立24小时环保投诉电话(2311674),建立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24小时投诉受理和处置制度。我局共受理并处置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投诉16起,做到处置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维护了园区社会稳定。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任务更加艰巨。“只能变好 ,不能变差”的环境保护严峻形势已经形成,全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压力更大。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优良天数提升难度大, PM2.5、PM10 每下降1μg都极具挑战性。水污染防治难度大,我区境内水域水质总体稳定达标。
(二)部分企业单位社会责任意识不强。随着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严格,企业在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方面越来越强,但仍有少部分企业存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力量配备不充分的情况,企业虽能按照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但还没有建立详细的检测、考核与监督制度,没有真正形成“自证守法”的常态。有的企业重视末端治理、工程治理、点位治理,忽视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物治理,没有很好地从全过程进行控制,容易出现意想不到的环境风险。
(三)环境监管能力还需加强。面对新的发展形势,环境监管的信息化程度还不高;受人员编制影响,生态环境分局配备工作人员少,专业知识人才队伍欠缺,与实际工作任务不匹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园区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是建设项目施工期的工地)加强监管。
2、做好园区企业管理。加强现有企业管理,及时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包括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排污许可证延证等,加强排查监管,对各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企业的废水预处理设施。
3、加强园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配置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明确职能职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园区规划执行入区项目审查与监管,建立健全经开区环境管理、环境质量、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制度,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4、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经开区内危废管理,有针对性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