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7-09-29 15:20信息来源:怀化经济开发区

 

2017年上半年,重点办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服务,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主要计划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项目工作

上半年,重点办较好地完成了项目服务协调任务。全年建设项目共计39个,计划完成投资61亿元,其中市重点项目19,计划投资完成39.02亿元。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主要工作:1.督促各项目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定人定点协调、积极解决问题、努力化解矛盾,克服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抢抓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条不紊顺利推进;2.认真总结分析,对经开区市重点项目作了合理调整,调出项目5个,调入项目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增加到44.13亿元;3.精心准备,全程服务,在迎接全市重点项目巡检和其他各级领导视察、检查、参观、调研项目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现场效果;4.在处理项目遗留问题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维护了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得以逐步解决。

(二)政务中心工作

上半年,政务中心全面完成了政务服务的管理工作,政务服务工作运行规范、高效。主要工作:1.制定了怀化经开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2.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智慧城市、智慧怀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清理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等内容;3.优化政务中心环境,根据各窗口实际情况,提升窗口硬件配置。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工作

1.资金瓶颈制约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贷款难,部分产业项目盲目建设或一些不可预见因素而引发资金链断链,建设资金不足,影响项目的正常推进。

2.土地瓶颈制约。一是部分项目用地涉及圈外用地,用地手续办理困难;二是征地拆迁难度较大。遗留问题较多,征拆安置工作机制滞后,少数群众利益要求过高,项目征地拆迁推进难度大,致使一些项目开工困难或是工程受阻。

3.前期手续制约。一是部分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建设意识不强,未积极准备项目开工建设报批所需资料;二是前期手续办理涉及部门多,审批时效长,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建设。

4.建设环境制约。项目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较多,阻工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项目建设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政务中心工作

1.政务服务业务不够完整。目前,进驻政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只有工商分局、河西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鹤城公安分局人口大队,进驻的行政审批事项少,业务量少,闲置窗口多,影响经开区政务服务整体形象。

2.电子政务推进缓慢。市智慧政务平台“一县三区”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未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且与各职能部门对接相关工作存在阻力。

3.未进窗口审批业务未得到有效监管。60余项审批事项未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项目工作

1.抢抓项目进度。根据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劳动竞赛的目标任务,督促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抢抓“8910”三个月施工黄金期,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施工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把因矛盾纠纷、假期、降雨等因素影响的施工进度赶回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任务,为下半年第二轮重点项目巡检工作打基础、做准备。

2.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快速妥善处理项目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全力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优化施工环境。完善联保工作机制,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的,坚决打击。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一旦出现矛盾纠纷,联保办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确保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及时化解,切实优化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4.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完成劳动竞赛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一日一巡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活动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对经考核评为先进的项目业主单位和职能部门,管委会将予以表彰奖励;对被评为先进的施工单位,管委会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职能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

(二)政务中心工作

1.完善政务中心窗口。积极对接各职能部门,合理设立窗口,完善政务服务功能。

2.规范政务中心管理。完善政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窗口人员行为准则,对接绩效办和各职能部门,将职能部门推行政务服务力度纳入部门综合绩效考核。

3.推行电子政务系统。已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政务系统;未进驻窗口仍在原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电子政务系统;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的启用,对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有效监管,使政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