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发展意见
为切实加快推进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的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入园条件
入驻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的项目或企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怀化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环保、规划、安全生产等规定。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申请时须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2.入驻的企业和团队须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且具有独立、自有的法人资格、品牌、商标、产品、服务、知识产权等。
3.项目团队搭建合理,相关工作人员能切实到位,项目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计划,并能确保按计划实施。
4.入驻的企业和团队能服从园区的统一管理,自觉接受园区的相关考核,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
5.入驻的企业和团队必须在经开区办理相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且在怀化市主城区内没有其他办公场所,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优先在怀化市域范围内转化。
6.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中获得前10名,在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比赛等赛事中取得前二等奖,省级比赛中取得前三等奖的项目;以及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的项目可优先入驻园区。特困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7.入园创业团队和创业者应具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8.企业法人代表为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常驻园区的项目牵头人或企业法人代表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入园程序
1、资料准备
正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的创业团队,应提供以下资料:
(1)《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入驻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创业培训类证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意见第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已开办企业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入驻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办法第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2、申请程序
(1)创业企业须如实、完整的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接受创业园的项目评审筛选;
(3)通过评审的创业企业或团队在接到入驻通知后与园区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4)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三、政策扶持
入驻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的企业和创业团队,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房租补贴。园区提倡节约办公用房,鼓励入园企业和团队采取联合办公、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创业活动。对入驻大学生创客社区的企业和创业团队,原则上一个企业配置一间办公室,最高按实际常驻办公人员人均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办公经营用房。对入园企业和项目按相关管理细则和考核制度,按年度考核评审并合格后,给予租金补贴。其中,租用办公室的补贴期限为三年,每个企业或项目团队补贴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租用开放式办公工位的补贴期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或项目团队补贴工位不超过8个。
2.贷款贴息。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财政贴息扶持。
3.住房保障。对入园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在经开区安排公租房。
4.创新奖励。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形成的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相关权利,并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对于评估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企业,经园区认定,对企业申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获得市级及以上资助的,按2: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补贴。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万元(入驻企业获得本奖励后再次取得同级别认定的,不再享受本奖励)。
5.参赛奖励。经园区认定,在年度内,对获得国际以及国家、省部、市厅级奖项的,给予一定奖励。
6.创业指导。入园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免费享受市级创新创业服务专家的定期指导,以及免费参加园区组织的各类交流、学习活动。
7.特别扶持。院士、博士以及专家教授带项目和团队入驻社区的,按“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重点扶持。
四、评估机制
1.入园评估。入园企业和创业团队申请入园应按要求填交《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入园申请表》,园区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团队根据园区规划和入园条件,按书面审查、面试测评、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查评估,评估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园手续。
2.年度评估。园区建立全方位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并按年度进行评估考核。
五、退出机制
1.协议期满。入园企业与园区的协议期满的,应及时办理退场手续。
2.申请退出。入园企业和项目在创业过程中,因经营困难或计划实施发生变动,需要退出园区的,须提前15天向园区提出退出申请终止协议并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3.孵化成功。对孵化成功,大学生创客社区场地已不能满足其经营需求的企业,创业企业可提前30天向园区提出退出申请并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同时园区将推荐其入驻经开区相关产业化基地或专业园区,或帮助联系怀化市域范围内其他适合的经营场所。
4.通知退出。创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个月内予以警告,2个月内将由园区发出《退出通知书》,终止相关入园协议,并办理退场手续:
(1)经年度评估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
(2)入园期间,其经营场所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经营无关业务的,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让)或挪作他用的;
(3)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的;
(4)严重违反园区相关管理制度,影响园区正常秩序的;
(5)其他不适宜在园区继续创业的。
相关企业在接到《退出通知书》后15日内,须自行撤出自有设施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按照合作共建的形式,由怀化经济开发区与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建设武陵山大学生创业社区,并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建设资金、扶持政策以及创业帮扶等工作的落实。
2.机构保障。由怀化经济开发区园区服务中心(园区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客社区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经费保障。武陵山大学生创客社区的正常运营所需经费由园区办统筹。大学生创业相关扶持、奖励资金按照《湖南怀化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专项实施细则予以保障。
4.机制保障。怀化经济开发区园区办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议事机制,针对大学生创客社区建设发展中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开展协调,确保对大学生创客社区的政策不断优化,服务提质升级,真正有效扶持和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